关于进一步加强
学院教职员工外出管控的通知
各部门:
近期广州荔湾、海珠、南沙和佛山南海等多地相继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广州市内已有多个中、高风险地区,相关区域已按要求强化分级分类管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为坚守校园安全防线,减少人员跨省、跨市流动,严防疫情扩撒蔓延,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通知精神和学院防控办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职员工外出管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中、高风险地区和封闭管理、封控管理区域人员须严格执行管控要求,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禁擅自离开管控区域,并每日向所在部门及时报告个人健康等有关情况。
二、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树立个人是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意识,加强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的外出,避免到空间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少串门、少聚餐,不参加群众性聚集活动。
三、疫情期间不得出国(境),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前往或途经广州市外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非必要不出省、不离穗,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确有需要离开广州或常住地前往其他低风险地区的,要提前了解当地的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合理安排行程,报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分管院领导同意,并向部门疫情防控联络员和学院防控办教工防控组(人事处)备案。如涉及到工作日需请假的,严格按照学院考勤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四、在广州、佛山低风险地区出省的教职工,须提前进行核酸检测,出示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所在部门核查备案;在省内广州、佛山以外其他低风险地区出省的,须出示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所在部门核查备案。从广州低风险地区前往省内其他地市低风险地区的,按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离穗车辆和人员管理的通告》要求执行。请广大教职员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各项防控政策和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外出,每日如实上报个人健康和行程情况,继续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各部门要切实担当起部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疫情防控教育和管理,准确掌握上报教职工疫情期间的动态情况,严格执行疫情期间人员外出管控相关要求。其他疫情管控相关要求继续按之前发布的通知和指引执行。请各部门务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广东警官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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