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电影电视学院2013年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录取原则一览表
教育部部颁代码:10636 省内代码:5120
注:①学费标准以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②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
2013年省内外录取原则一致,均承认招生计划的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分数需达到各省艺术类文化分数最低线(省控划分线)。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文化双上省控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2)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文化双上省控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专业、文化双上省控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分数+文化分数所得综合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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