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4)

上海美术联考信息,艺考

上海美术联考信息

2014-11-25 13:48:21 文/倪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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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批次设置和志愿填报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类别招生将分为两个批次。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本市有一本批次招生计划的院校和具有市级艺术类重点专业的院校均被纳为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次院校。其他艺术类本科招生院校一般被纳为艺术类本科第二批次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专业仍实行统一批次招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获得市统考合格证(若院校在市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市统考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或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凡报考本科或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并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批次具体招生院校专业和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志愿填报方法填写《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表》。

五、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前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划定按教育部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录取规定要求执行)。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考生的高考成绩连同市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及本市艺术类招生录取要求,通过数据库的形式提供给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本科院校。

对在沪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院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两个批次分别进行录取。在两个批次各自规定时间内首先把第一志愿报考该校且专业考试合格及文化分数达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根据其自行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材料全部投档至该校,由招生院校根据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对未完成第一志愿招生计划的艺术类本科院校,第二志愿又有填报该校的考生志愿,但考生未被其本人填报的其他第一志愿院校录取且电子档案已被第一志愿院校退回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时,可投档至考生第二志愿报考院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在沪招收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的院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2015年8月初将达到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考试合格的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材料全部投档至该校,由招生院校根据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并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对第一志愿(或以下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第二志愿(或以下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如未被其前面志愿院校录取且电子档案已被前面志愿院校退回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时可按志愿顺序投档至考生其他志愿报考院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所有院校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在本科录取批次后、高职(专科)批前录取。

无论是本科录取批次还是高职(专科)录取批次,先进行该录取批次内艺术专业的投档录取,然后再进行一般专业的投档录取。按志愿顺序考生一旦被投档录取后,后面志愿不再投档。

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招生院校在规定时间内,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确定录取新生名单。各招生院校必须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院校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学校录取名单,打印新生录取名册。

凡文化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根据原国家教委教监厅〔1995〕6号文件的精神,不再降分录取。

附件2: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日程表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和要求

负责单位

日期

报名咨询

信息确认

上海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提交预报名信息

市教育考试院

2014年11月11日-16日

参加2015年6月高考的考生在“上海招考热线”网上进行文化考试报名(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网上预报名信息有效);所有报名参加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编导类、表演类、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市教育考试院

2014年11月19日10:00-21日10:00(值班时间:每天9:30至16:00)

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考生在网上选择考试考点。(其他艺体类考生自动匹配考点,不需要再选择考点)

市教育考试院

2014年11月20日10:00-21日10:00

上海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并缴费

区(县)考试招生机构

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2014年11月21日下午起;

非应届高中毕业生:2014年11月24日-25日

上海市及部分外地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网上咨询

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院校、东方网

2014年11月29日

(9:00至16:00)

院校组织的艺术类校考考试报名

相关招生院校

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参加美术与设计学、表演、编导、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指定或选定的统考考点现场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并缴费

市教育考试院、统考考点

2014年11月30日(9:00-11:30、12:30-16:00)

专业考试

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

市教育考试院、统考考点

2014年12月13日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

2014年12月14日

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

2014年12月27日-28日

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

2015年1月3日-4日

艺术类统考成绩网上查询

市教育考试院

2015年1月下旬

寄发艺术类统考成绩通知单及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证

2015年1月下旬

1.学校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另行组织专业加试;2.市统考未涉及专业的单独考试

相关招生院校

2015年2月底起

寄发学校专业加试成绩通知单和校考合格证,相关材料同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相关招生院校

2015年4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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