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12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江西美术录取原则,艺考

江西美术录取原则

2012-1-04 10:56:41 文/孙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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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12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合格证书

 选择方案一或方案二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获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两专业合格证书;选择方案三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获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证书。

 合格证书原则上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考生于4月上旬登录招生就业网(http://zsjy.jxstnu.edu.cn)查询考试成绩,同时核对报名信息。学校将于4月中旬按考生核对后的地址寄发合格证书,不合格考生不寄发成绩单。

录取原则

 学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校考录取原则为“专业志愿优先,综合成绩排队”。即对符合生源地投档条件,且获得学校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按照高考专业志愿顺序,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折算公式为:高考文化/高考文化*30+校考二门科目分数/校考二门科目总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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