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北京美术录取原则,艺考

北京美术录取原则

2011-7-16 13:46:51 文/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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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录取批次: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批录取。

2. 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和体检合格者(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

3. 本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本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各省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4. 根据各省市考生专业考试校考成绩(三科满分为600分、各科满分均为200分)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后排序,依德、智、体全面考核,按各省市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文理科统一排序)。

5.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地招办。

6. 凡第一志愿为本专业且专业考试名列前十位但因总分不够未被录取者,如有意2012年报考我院,可于2011年12月底以前提出2012年专业免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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