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学院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北京美术录取原则,艺考

北京美术录取原则

2011-7-16 13:45:06 文/卢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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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1.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本科线(无生源地艺术类本科线或者线低于当地二本线65%的,按照当地二本线的65%折算)

2.生源地省市艺术统考合格

3.根据“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加权综合分”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合格线×60+文化成绩÷生源地艺术类本科线×40(无生源地艺术类本科线或者线低于当地二本线65%的,按照当地二本线的65%折算)

4.根据专业需要,参考高考单科成绩

5.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6.专业校考成绩京外地区前20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课达到我校要求的分数线,不参加综合分排队,即予录取。

7.高职专业在考生文化课达到北京市艺术类高职线、艺术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根据上述原则,按照综合分录取。

北京印刷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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