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安徽美术录取原则,艺考

安徽美术录取原则

2011-9-06 10:34:38 文/邵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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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对按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的省份,普通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非平行志愿设置省份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依次考虑其他志愿考生。
3.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待入学后根据专业调整的有关原则,尽量满足考生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报考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茶艺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体貌端庄,无残疾。
5.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相同。
6.填报商务英语、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除看其总分外,英语单科成绩作为参考依据。
7.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达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排序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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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院校录取原则汇总:/yikao/Special/lqyz/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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