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户不一致"如何上学?一文了解各区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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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7 19:15:12 文/阎泽天 图/马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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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家长最近在咨询:学籍户籍不一致孩子怎么上学,外来务工人员是否可以和太原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今天新一汇总了相关信息,给大家做一个了解。

招生顺序

人户一致——有户无房——集体户(有无房证明)——集体户(无无房证明)——本学区房产(房产证)——本学区房产(网签)——本学区房产(购房合同)——本学区房产(其他证明)——搭户(有无房证明)——搭户(无无房证明)——随迁子女(已购住房)——随迁子女(有居住证)——其他情况

学校会按照这个顺序来依次录取学生,直到学位录满为止。所以如果学校学区大,又是热点学校,那么这个学校肯定在录取材料上审核会比较严格。

注:招生顺序仅供参考,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双籍一致:双籍指学籍和户籍,双籍一致则是说户籍在学籍所在的行政区即可,时间为一年以上(截止毕业前6月30)。例:学籍是万柏林(区内学校即可),户籍也是万柏林(哪个派出所街办均可)。

本本:小学入学时没有择校,户籍属于小学对应划片区域,学生户口户主属于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毕业时无变动,则属于本本。

本搭:户籍属于小学对应划片区域,但学生户口是搭户(户主为非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毕业时无变动,则属于本搭。

本外:户籍在学籍所属行政区内,但不属于小学对应划片区域,这种称之为本外。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太原市六城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迎泽区、晋源区、小店区)以外的户口(包括娄烦、古交、清徐、阳曲四县区)。

四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的四种证件,具体为:(2020四证要求)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0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

4.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电脑派位:也称摇号,是在报名人数超出可以招生人数时,所采取的一种通过电脑产生入选号码的方式。目前太原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招生、公办初中分配及民办初中都采取电脑派位形式。

01

迎泽区

1)区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都在本区域内,但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学区对口小学视学位情况进行安排,但不得择校;若确需在实际居住处入学的,必须提供监护人本人有效房屋产权证,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跨区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本人有效房屋产权证,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和本区适龄儿童入学分布情况统筹考虑,如有空余学位则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02

杏花岭区

1)县域内户房分离

户籍与房产均在杏花岭区行政区域内,但不在同一地址,按照网上入学登记时适龄儿童户房就读意愿,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跨县域户房分离

户籍与房产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就近入学。确需在房产所在地入学的,必须提供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有效房产证明,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03

小店区

1)“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具有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明)一致的、在学区范围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为: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

3.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

直系亲属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2)县域内“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对户籍、住址分离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3)跨县域“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在小店区居住、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县(市、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小店区小学入学的,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04

万柏林区

1)“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付款收据,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改造中城中村居民子女入学

近几年来,我区城中村陆续拆迁改造,造成城中村居民居住地相对不稳定,根据目前的特殊情况,城中村的适龄儿童根据户籍所在村,结合各村改造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随着城中村改造进程的变化,其它城中村遇到具体问题,由区教育局小学入学仲裁组统筹解决。各城中村学校学区保留不变,待城中村拆迁改造任务完成,适龄儿童回迁后再做调整。

05

尖草坪区

本市“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房分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房屋所有(产)权证》与入学信息登记比对一致的,对口学区小学校直接接收;小产权房凭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在对口学区小学未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时,严格资料审核,分步接收入学。无房的由区教育局依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06

晋源区

1)晋源区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同在晋源区范围内,但户籍与住址分离的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实际购房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监护人购房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未购房原则上不予进行安排),依次安排入学。晋源区拆迁户子女按在我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2)跨晋源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太原市五城区、四县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在晋源区的,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区学校入学;确实需在晋源区学校入学的,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符合条件的上述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监护人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未购房者原则上不予进行安排),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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