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康学院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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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安康学院的2023届高考生:为方便各位家长及考生提前规划、准备报考材料和了解招生政策,本文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安康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汇总整理了安康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发布时间以及安康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2023届高考生参考。

本文目录:

一、安康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二、安康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三、安康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大家可以点击以上目录快速查看对应内容。

一、安康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1、安康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届时,【2023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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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康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

收藏关注》〉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最新2023招生章程信息,涵盖安康学院2023年各类型招生简章信息)

点击进入》〉安康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发布页【包含安康学院2023年(含往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安康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以下为安康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安康学院,英文名:Ankang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1397。安康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建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江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江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学校现占地面积813亩,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1亿元。现有教职员工871人。有国家规定的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医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十三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院校,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安康学院毕业证书,达到授位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安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有“安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政策和规则的确定等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监察招生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校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我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不做预留计划。

第九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我校在各省调阅考生档案都执行1∶1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则将征集志愿。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按照本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

第十条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普通文史、理工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实行“3+3”或“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布高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内蒙古自治区除外)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方式,即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位次)顺序安排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 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单招本科(以下简称“三校生”)录取办法:报考我校并投档的考生,我校以分数清方式安排专业,即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原则上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是新生入学后必须选择英语作为外语公共课程。

第十六条 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和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的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查询。

第四章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向我校教务处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请假逾期或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助学体系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邮编:725000;招生咨询电话:0915-3261011,3261101;安康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安康学院招生就业处。

三、安康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安康学院

安康学院是安康市唯一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公办本科院校,以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为主要任务。其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安康大学,1963年因国家经济困难停办,1978年8月恢复办学,1984年6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安康师范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安康学院。安康市位于陕西省南部,居秦巴之间,汉水之滨,与鄂、渝、川三省市相...【点击进入>>安康学院招生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1.【招生章程】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汇总【招生章程|各类型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汇总【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

3.【录取分数】2023年全国各院校录取分数/专业分数汇总【录取最低分|录取平均分|投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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