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关注

@高考内蒙古财经大学的2023届高考生:为方便各位家长及考生提前规划、准备报考材料和了解招生政策,本文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汇总整理了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发布时间以及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2023届高考生参考。

本文目录:

一、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二、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三、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大家可以点击以上目录快速查看对应内容。

一、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1、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届时,【2023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image.png

2、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

收藏关注》〉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最新2023招生章程信息,涵盖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年各类型招生简章信息)

点击进入》〉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发布页【包含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年(含往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以下为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本、专科招生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招生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六条学校纪委负责招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受理考生和家长投诉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为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以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为原则,制定2022年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学校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条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二条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填报专业已录取额满,并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剩余专业的专业一志愿报考比例和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调剂;未填报专业服从调剂者,在其所填报志愿专业已录满时,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由省级招生部门按规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先执行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如提供同分排位,同分排位靠前考生优先;如不提供同分排位或同分排位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第十五条本科专业中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投资学(财富管理方向)专业、国际商务(跨境电商方向)专业、旅游管理(数字化运营方向)只录取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享受学校的转专业政策。

高职高专专业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国际商业管理方向)只录取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享受学校的转专业政策。

第十六条预科班学制为五年,第一年为预科阶段,不分专业,目的是提高汉语及基础课水平。预科结束后,根据教育部、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规定,转入相关招生专业学习。

第十七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工作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社会奖助学金、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等。

第五章 学费、学历与学位

第十九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培养和管理。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对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内蒙古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并颁发内蒙古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考生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登录网站获取学校概况、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录取结果等详细信息。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s://www.imufe.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s://www.imufe.edu.cn/zsxxw/

招生咨询电话:0471—5300555 0471—5300312

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5300319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185号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70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专业以上级主管部门实际审批为准。

第二十四条 内蒙古财经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第二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三、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内蒙古财经大学

内蒙古财经大学坐落于首府呼和浩特市,始建于1960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设立的财经类高校。经过58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理学、法学、工学、文学融合发展,具有鲜明地区和民族特色的财经大学。学校秉承“崇德、尚学、明理、包容”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的...【点击进入>>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1.【招生章程】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汇总【招生章程|各类型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汇总【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

3.【录取分数】2023年全国各院校录取分数/专业分数汇总【录取最低分|录取平均分|投档线】

艺考相关文章

发现更多好内容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
带你看艺考艺考推送时光机
位置:艺考-内蒙古本科院校-内蒙古财经大学-普通类招生章程-【最新】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咦!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