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艺考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2021-9-17 09:11:16 文/张梓涵 图/董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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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中秋节放假时间

9月19日至9月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执行9月20日(星期一)的教学安排,9月22日(星期三)全校师生正常上班、上课。

(二)国庆节放假时间

10月1日至10月3日放假,共三天。10月4日(星期一)全校师生正常上班、上课。

注:2018级学生统一执行实习单位放假时间安排。

二、疫情防控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鉴于疫情原因,全校师生员工原则上不离开长春市、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的,教职工须提前向所在单位及主管校领导申请,学生须履行请假报备流程,由师生所在单位逐级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3.相关部门要优化后勤管理服务,加强对有关生活服务场所的环境清理及日常消毒消杀工作,保持校园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三、相关工作安排

1.除学校规定外任何教职工不得擅自串休串课,学生不准提前离校,学生务必于节后恢复上课前一天晚18点前返校,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做好登记与查寝工作,确保节后教学秩序正常。

2.节前相关部门要对学校各项安全、防火等工作进行例行检查,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加强安全保卫,采取防火、防盗措施,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安全处要落实好放假期间巡逻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的相关工作安排,密切关注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业务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处理。

4.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后勤处、后勤服务中心、安全处、净月校区及相关部门要强化值班意识,安排好放假期间值班及校领导带班工作。

5.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食堂、超市、商业街等营业网点的各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确保食堂饭菜质量和价格稳定。

6.当前仍处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师生放假期间自觉遵守省、市、属地及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管理规定,注意安全防护,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祥和的假期。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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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校办公室

编辑:张琳琳

编导:黄群

审核:侯淼

出品:校大学生记者团新媒体运营部

监制: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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