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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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的2023届高考生:为方便各位家长及考生提前规划、准备报考材料和了解招生政策,本文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汇总整理了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发布时间以及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2023届高考生参考。

本文目录:

一、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二、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三、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大家可以点击以上目录快速查看对应内容。

一、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1、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届时,【2023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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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

收藏关注》〉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最新2023招生章程信息,涵盖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各类型招生简章信息)

点击进入》〉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发布页【包含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含往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以下为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江西省印发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高职(专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体育类);参加江西省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的保送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三条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zsb.jxlsxy.com)是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网站。学校通过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四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本章程是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向社会公布普通高职(专科)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七条学校是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高水平高职院校、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部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部共建院校、全省首批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院校。

(一)学校全称: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英译为:Jiangxi Tourism&commerce Vocational College)

(二)学校国标代码:12932

(三)学校注册地址:学校现有校区1个,办学地址设在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1号,邮编330100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六)隶属关系:行政主管单位是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设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审议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学校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决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招生考试处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2022年招生专业有:导游旅游管理空中乘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应用韩语旅游日语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现代文秘连锁经营与管理茶艺与茶文化移动商务采购与供应管理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社会体育健身指导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财富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金融科技应用证券实务财税大数据应用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工程造价无人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大数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电子商务(中英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中英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英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美合作办学)等专业。

第十三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按照规定时间通过生源计划编制系统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三校生类、中外合作类等分类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我校在各省录取过程中,遵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原则,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0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在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生源不足时接受调剂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文史、理工类专业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类)原则如下:

(一)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专业计划进行录取,当进档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调至征集志愿批次,若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省份。

(二)实施梯度志愿投档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执行,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其分数应不低于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若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三)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

(四)专业(类)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实际考分高的考生;投档成绩与实考分均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按投档考生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或理工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看单科成绩。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再同分,则看技术)。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第二十二条 考生录取专业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定后原则上不调整专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教育部门的政策和学校规定进行办理。

第二十三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当年公布的单独招生工作方案中有关条款执行。

(一)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分数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

(二)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且考试总分数未达到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的,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六章招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审核考生体检信息,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发现因身体原因不适于在录取专业就读的,调整其专业;对不适于学校所有专业的,予以劝退并不予注册学籍。

第七章报到注册

第二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和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收费标准为:普通高职(专科)专业5000元/年、中外合作高职(专科)专业11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4人间)、800元/年(6人间);书本费:500元/年(多退少补)。如果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对学费收取标准有调整,则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九章学生资助奖励政策

第二十九条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对以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771544(兼传真)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1号 邮编:330100

学校网址:https://www.jxlsxy.com

招生网址:https://zsb.jxlsxy.com

招生监督电话:0791- 83771987 (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2022年5月

三、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是2002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旅游商贸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其前身是江西省商业学校(1964年创建)、江西省旅游学校(1987年成立)、江西省核工业技校(1964年成立)。学校是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部委确定的省部共建优秀院校、江西省首批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院校、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示范性院校、首届中...【点击进入>>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1.【招生章程】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汇总【招生章程|各类型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汇总【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

3.【录取分数】2023年全国各院校录取分数/专业分数汇总【录取最低分|录取平均分|投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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