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涵地负德诚志远
江海气度日月风华
今日315,维权握在手
消费者权益日自成立以来
已经一路保护了我们38个年头
在年复一年的宣传下
即便我们都熟知其内容
但它对于我们来说
一直是重要而特殊的
你知道它的来历吗
知道它的内容吗
知道应该怎么做吗
跟着我哦
1、消费者权益日是如何而来的呢?
315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所以选择这一天作为维权日是与美国前总统肯尼迪有关。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便是由来。
2、那么你知道消费者权益包含哪些内容吗?
我国1993年10月31日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消费者权利明确为9项: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求偿权、结社权、公平交易权、受尊重权、求得知识权。
众所周知
大学生是最容易被侵害的团体
涉世未深
单纯小白不了解
校园是个小社会
在这里,也存在着一些消费关系
那么应该怎么做呢
1
学校的维权部门会切实维护学生的权益,但我们自己也需要切实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同时掌握维权普法知识,让我们共同努力构建和谐普法校园。
重要的是,也希望能提醒同学们遇到侵权行为不要忍气吞声,要勇于为自己的权益所斗争。
2
在外遇到维护自身权益问题时,我们可以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集中受理群众求助、救助、咨询、投诉等非紧急类诉求。通过政府向社会提供的热线电话反映问题,寻求帮助。
3
遭遇虚假宣传,拒绝此类人进入寝室,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宿管或辅导员,联系学习保卫处。一方面我们要理性消费,另一方面加强自身保护,可以拨打宿管阿姨和学校保卫处的电话求助。
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遇到侵权要维护
安全防范要做好
防范意识要提高
平安健康乐逍遥
END
图片 | 来源于网络
文案 |徐婕
编辑 | 王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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