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三江学院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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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江学院的2023届高考生:为方便各位家长及考生提前规划、准备报考材料和了解招生政策,本文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和三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汇总整理了三江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发布时间以及三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2023届高考生参考。

本文目录:

一、三江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二、三江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三、三江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大家可以点击以上目录快速查看对应内容。

一、三江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1、三江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届时,【2023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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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江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

收藏关注》〉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最新2023招生章程信息,涵盖三江学院2023年各类型招生简章信息)

点击进入》〉三江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发布页【包含三江学院2023年(含往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三江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以下为三江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相应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三江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122,江苏省普通类、艺术类招生代码为1911,学校在相应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西路310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三江学院地处“六朝古都”--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是江苏省**民办本科院校,具有本科学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22000人,设有12个二级学院、55个本科专业。学校以“强化优势专业,改造传统专业,培育新兴专业”为指导,组建了与江苏省支柱产业和新产业密切对接的六个专业集群,形成了工、文、管、经、法、艺、理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第五条 学校面向国内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颁发学历、学位的学校名称:三江学院。颁发证书类型: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三江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三江学院招生委员会。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预留计划使用说明。学校安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我校招生专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课参加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以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和综合素质评价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其投档分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和办法

1.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所填招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先看其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未满则录取在第一志愿,若已满则看下一个志愿,直到处理完该生所有志愿。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则进行专业调剂: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按退档处理。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需在有专业志愿考生专业投档后,再进行专业调剂。

2.录取同分比较办法

(1)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江苏省艺术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统考考生,遵循江苏省有关艺术类的投档分构成办法录取(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音乐表演投档分为专业分)。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非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非江苏省艺术类(美术类、音乐表演专业、表演专业)统考考生,采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术类统考的规则录取(美术类、表演专业遵循相应省份投档分构成办法,音乐表演投档分为专业分)。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英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非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达,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提供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江苏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生按学年制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的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公告,具体按《三江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学年奖学金、三江励志奖学金、考取硕士研究生奖励、吴其瑾奖助金、林爱华奖助金和校外企业、校友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用以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通过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一周不报到或请假未获学校批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三江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三江学院招生网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西路310号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12。

招生咨询电话:025-52897064

学校网址:https://www.sj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sju.edu.cn

电子信箱:sjzs@sj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52354943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公开向社会发布,对于各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关于招生详尽信息在学校招生网发布。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三江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三江学院

三江学院地处“六朝古都”—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是江苏省**民办本科普通高校,也是全国最早的四所民办本科高校之一。三江学院的校名来历可追溯至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东南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的前身)。1992年3月,东南大学陶永德、戚焕林,南京大学丁承憼,南京职工大学谢明才四位退休和即将退休的教授、教育管理工作干部发...【点击进入>>三江学院招生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1.【招生章程】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汇总【招生章程|各类型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汇总【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

3.【录取分数】2023年全国各院校录取分数/专业分数汇总【录取最低分|录取平均分|投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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