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桂林学院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普通类招生章程,艺考

桂林学院普通类招生章程

2023-4-27 16:54:16 文/邹雷 图/罗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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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林学院的2023届高考生:为方便各位家长及考生提前规划、准备报考材料和了解招生政策,本文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桂林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汇总整理了桂林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发布时间以及桂林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2023届高考生参考。

本文目录:

一、桂林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二、桂林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三、桂林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大家可以点击以上目录快速查看对应内容。

一、桂林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1、桂林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届时,【2023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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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桂林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

收藏关注》〉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最新2023招生章程信息,涵盖桂林学院2023年各类型招生简章信息)

点击进入》〉桂林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发布页【包含桂林学院2023年(含往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桂林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以下为桂林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桂林学院,部标代码为13641,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民办,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录取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各本科专业的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实施录取。

第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

第九条 对文理科各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实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全部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由我校调剂录取到仍有缺额的专业;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视考生服从调剂的专业缺额情况,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录取,如无缺额则作退档处理;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教学活动中,涉及外语的可选择修读英语越南语泰语

第十一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在我校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原则:

(一)在我校投放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市、自治区)进行艺术类专业招生时,均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专业)、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分、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二)舞蹈学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

第十三条 体育教育专业、体育学类专业(包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按体育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全部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体育高考成绩由我校调剂录取到体育类仍有缺额的专业;对服从体育类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视考生服从调剂的专业缺额情况,实行从体育高考成绩高分到低分按体育类专业志愿录取,如无缺额则作退档处理;对不服从体育类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文理科的进档考生,文化考试总分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语成绩)——综合科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对艺术类、体育类的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总分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综合分)和文化考试总分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语成绩)——综合科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以上排序原则如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有不同,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普通民族预科班面向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根据广西相关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补习一年高中文化,学费按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标准执行。预科阶段结束经考核成绩合格者,根据其综合成绩,参照志愿,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学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收取学费金额按照总学分学费除以4年标准学制换算并确定,每学年收取学费金额为:

1.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等专业22000元/生.学年;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制药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工程造价等专业19000元/生.学年;

3.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等专业18500元/生.学年;

4.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互联网金融投资学保险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业管理法学等专业18000元/生.学年;

5.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商务英语、越南语、泰语、翻译新闻学数字出版汉语国际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16500元/生.学年。

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1000-4000元/生.学年(详见学校官网公布的收费公示)。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退(转)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经过学校同意后,一律根据实际学习时间计退学费、住宿费,据实计退学生预交(预存)的服务性收费。学习时间一学期按5个月、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其缴纳的费用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桂林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桂林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实行专业大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按照我校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实施办法进行培养和分流。

第二十条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邮编:541006;招生咨询电话:0773-3696116、182****3292(录取期间的联系电话将在我校的网站上公布);学校网址: http://www.gxljc.edu.cn。

第五章 资助学生政策及程序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学校三好学生奖学金,学术科技、学习竞赛与实践成果奖学金,英才奖学金,社会资助的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入伍补偿国家资助,勤工助学等。

第二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可向学校申请缓交学费、勤工助学等。

第二十三条 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参照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漓院政学工〔2019〕263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桂林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桂林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桂林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LijiangCollege,GuangxiNormalUniversity,简称:LJC;学校代码:13641)创建于2001年5月,2007年10月整体迁入位于桂林市雁山大学城内的新校园。学校是一所经教育部确认、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由广西师范大学和广西益勤商贸有限公司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联合举办,从事非营利公益性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独立校园,实...【点击进入>>桂林学院招生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1.【招生章程】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汇总【招生章程|各类型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汇总【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

3.【录取分数】2023年全国各院校录取分数/专业分数汇总【录取最低分|录取平均分|投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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