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务
(一)考点设置:
1.2014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点设在各招生学校,报名人数不足6个考场的招生学校不设考点,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至兰州三中、兰州七中、兰州五十五中、兰州五十七中等学校参加考试。
2.八年级考试的考点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具体地点另文通知。
(二)考场设置:每个考场考试人数为30人,设2名监考,监考人员必须由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担任。
(三)发卷(卡):以考点学校为单位于考试当日领取试卷,上午6:00,下午12:00。
(四)收卷(卡):各考点学校须于考试当天下午18:30以前将当天考试试卷和答题卡送交指定地点。
(五)阅卷: 实行网上阅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6月24日—27日。
科 目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物 理 | 化 学 | 思想品德 历 史 | 地 理 生 物 |
阅卷点 | 五十五中 | 三 中 | 五十六中 | 七 中 | 二 中 | 四十九中 | 兰铁四中 |
6月23日下午15:00在市教育局召开阅卷工作会议,由各阅卷点负责人参加。
阅卷工作由各学校选派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有较高学科业务水平、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在职教师参加。
(六)收费
1.招生学校按照每科2.5元、五科12.5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含报名、考务、命题、制卷、制卡、扫描、阅卷和录取等费用)。
2.城市四区和兰州新区招生学校按照6.5元/生的标准、远郊县区按照5.6元/生的标准上交考试费。
三、成绩公布
7月3日公布成绩,各招生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和成绩册,毕业学校领取毕业生成绩册。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当日凭准考证到报考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各招生学校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成绩单的发放。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3日—4日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由学校任课教师和教务处签注意见并盖章后,统一分科造册,报基础教育一处核查,逾期不再查询。
四、录取查询、网上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时间:7月9日—11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1日22:00;
第二批次录取时间:7月12日—15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5日22: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5日22:00—7月16日10:00,结果查询时间:7月17日22:00。
附件5
2014年城市四区中考工作日程
时 间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4月15日 | 1.全市初、高中招生工作会 2.2014年中考新闻发布会 |
4月29日 | 城市四区中考考务工作会(上午9:00在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厅) |
4月30日、5月6日 | 模拟报名,检测网上报名系统 |
5月10日 | 城市四区中考咨询会(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 |
5月12日—14日 | 网上报名 |
5月12日—15日 | 确认报名资格,编发准考证 |
5月19日—22日 | 报名资格审核:19日,城关辖区内学校;20日,七里河、安宁辖区内学校;21日,西固辖区内学校;22日,整理汇总报名库。各学校审核报名资格时须提供考生花名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证明、外地回兰考生和同等学历社会考生的报名资料(综合素质评价、学籍、户籍证明及体育成绩证明等)。 |
5月22日—23日 | 各招生学校组织体育测试 |
6月5日 | 下发八年级考场座次单 |
6月13日 | 各考点学校编排考场,培训监考人员 |
6月15日—19日 | 发卷(卡)、收卷(卡) |
6月16日—19日 | 考试 |
6月20日—22日 | 扫描答题卡 |
6月23日 | 处理扫描数据 |
6月23日 | 阅卷会(下午15:00在市教育局) |
6月24日—27日 | 阅卷 |
6月28日—30日 | 整理阅卷数据、核查成绩 |
7月1日—2日 | 划定科目Ⅱ等级和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
7月3日 | 公布成绩 |
7月3日—4日 | 核查成绩 |
7月5日—8日 | 招生录取准备工作 |
7月9日—18日 | 高中招生录取 |
7月21日—31日 | 1.处理遗留问题 2.远郊县区和兰州新区报招生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统计 3.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总结 |
备注:1.上述工作内容及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远郊县区和兰州新区的招生录取工作参照此日程进行。 | |
附件6
2014年城市四区中考阅卷人员推荐表
学校(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科 目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称 | 任 课 年 级 |
语 文 | |||||
数 学 | |||||
英 语 | |||||
物 理 | |||||
化 学 | |||||
历 史 | |||||
思想品德 | |||||
生 物 | |||||
地 理 |
注:
1.阅卷教师名单请于2014年5月2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
2.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5科,市属中学和事业单位学校须保证每科1名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区属中学以区为单位选派教师(城关区每科8人、七里河区每科3人、西固区每科3人、安宁区每科2人)参加阅卷工作;平行班在6个以上的学校语文学科须派2名教师参加阅卷。历史、思想品德、生物、地理等4科,平行班在4个以上的学校每科派1名教师参加阅卷。
3.参加阅卷的教师请于2014年6月24日上午8:00到各阅卷点报到。
4.各学校须及时将阅卷时间和地点通知到各阅卷教师,并督促其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不得延误和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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