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论语|【学而篇第一】第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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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1 03:56:26 文/邵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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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篇第一

1·7 子夏1曰:“贤贤易色2;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3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日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译文

子夏说:“对妻子,重品德,不重容貌,侍奉爹娘,能尽心竭力服事君上,能豁出生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守信。这种人,虽说没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

注释

1.子夏:孔子学生,姓卜,名商,字子夏,比孔子小四十四岁(公元前507—?)。

2.贤贤易色:一这句话,一般的解释是:“用尊贵优秀品德的心来交换(或者改变)爱好美色的心。”照这种解释,这句话的意义就比较空泛。陈祖范的《经咫》、宋翔凤的《朴学斋札记》等书却说,以下三句,事父母、事君、交朋友,各指一定的人事关系,那么,“贤贤易色”也应该是指某一种人事关系而言,不能是一般的泛指。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把夫妻间关系看得极重,认为是“人伦之始”和“王化之基”这里开始便谈到它,是不足为奇的。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易”有交换、改变的意义,也有轻视(如言“轻易”)、简慢的意义。因之我便用《汉书》卷七十五《李寻传》颜师古《注》的说法,把“易色”解为“不重容貌”。

3.致:有“委弃"、“献纳”等意义,所以用“豁出生命”来译它。

发布:党委宣传部

文字来源:《论语译注》杨伯峻

编辑:周若谷杨可欣

审核:代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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