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类招生简章,艺考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8 15:09:53 文/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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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试读

1.考试全部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对专业合格、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分不同专业方向按以下原则录取:

1)国际文化交流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与高考成绩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2)戏曲文学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语文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3)舞台美术系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

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4)新媒体艺术系的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5其他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6)  凡报考我院京剧表演专业并获得中央电视台首届“学京赛”金、银奖的考生可享受专业免试。

2.我院将于730前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试读期满,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地区。

如果大家需要了解中国戏曲学院最新招生简章、招生信息、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历年考题、优秀试卷、分数线、录取查询 请点击:中国戏曲学院艺考专题网站:/edu/zhongguoxiquxueyua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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