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浙江美术录取原则,艺考

浙江美术录取原则

2012-6-20 08:47:17 文/唐睿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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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及综合分计算公式
(1)音乐学、音乐表演和舞蹈学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其它省份:对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美术学、艺术设计和绘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或校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其它省份:对参加我校专业校考且省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3)美术学(动画方向)、动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省统考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其它省份:对北京的考生以当地省统考专业成绩作为我校专业成绩的考生,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4)艺术教育专业:
     浙江省:对取得我校艺术教育类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志愿以浙江省相关专业统考综合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未取得我校艺术教育类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其它省份:对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5)综合分计算办法:
     浙江省舞蹈学的综合分=文化总分×40%+专业分×7.5×60%
     其它各类综合分=文化总分÷2 + 专业省统考(折合成100分制)或校考总分÷2×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

(6)单科限制:
    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美术类为60分(含)以上,美术类专业语文成绩原则上要求在70分(含)以上。

杭州师范大学2011年浙江省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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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档
    最高分

    投档
    最低分

    投档
    平均分

    专业
    最高分

    专业
    最低分

    平均分

    综合
    最低分

    备注

    艺术一批(文)

    绘画(山水)

    4

    476

    392

    424.00

    96.50

    81.00

    88.90

    537.25

    校考

    绘画(人物)

    5

    410

    334

    378.80

    94.60

    87.00

    90.17

    510.50

    校考

    音乐学(师范)

    28

    562

    512

    532.30

    88.00

    68.00

    79.00

    512.00

    省统考

    艺术一批(理)

    绘画(山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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