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及综合分计算公式 (1)音乐学、音乐表演和舞蹈学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其它省份:对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美术学、艺术设计和绘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或校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其它省份:对参加我校专业校考且省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3)美术学(动画方向)、动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省统考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其它省份:对北京的考生以当地省统考专业成绩作为我校专业成绩的考生,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4)艺术教育专业: 浙江省:对取得我校艺术教育类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志愿以浙江省相关专业统考综合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未取得我校艺术教育类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其它省份:对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5)综合分计算办法: 浙江省舞蹈学的综合分=文化总分×40%+专业分×7.5×60% 其它各类综合分=文化总分÷2 + 专业省统考(折合成100分制)或校考总分÷2×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
(6)单科限制: 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美术类为60分(含)以上,美术类专业语文成绩原则上要求在70分(含)以上。 杭州师范大学2011年浙江省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情况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投档 最高分 | 投档 最低分 | 投档 平均分 | 专业 最高分 | 专业 最低分 | 平均分 | 综合 最低分 | 备注 | 艺术一批(文) | | | | | | | | | | 绘画(山水) | 4 | 476 | 392 | 424.00 | 96.50 | 81.00 | 88.90 | 537.25 | 校考 | 绘画(人物) | 5 | 410 | 334 | 378.80 | 94.60 | 87.00 | 90.17 | 510.50 | 校考 | 音乐学(师范) | 28 | 562 | 512 | 532.30 | 88.00 | 68.00 | 79.00 | 512.00 | 省统考 | 艺术一批(理) | | | | | | | | | | 绘画(山水) | 1 | | | 隔年招生 | 隔年招生 | 艺考推送时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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