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校考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分布在新闻传播学院、音乐与影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本年度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摄影专业在各省(区、市)均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不再组织校考。
一、招生录取模式
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统考和校考并行的招生录取模式。
1. 统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以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 校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如考生所报专业属于所在省(区、市)省级统考范围,原则上考生需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资格。考生所在省对专业统考成绩使用有明确规定,则按省里规定执行。
3. 本简章仅适用于校考招录模式指定省份的考生。
请广大考生认真查阅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校考指定省份”的相关内容,确认自己属于校考指定省份的考生方可报名。不属于我校本简章规定校考范围的考生参加了报名考试的,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二、校考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时间安排
专业或专业类 | 总计划 | 校考计划(拟) | 学费 | 初试时间(拟) | 初试结果查询时间 | 复试报名 | 复试时间 | 校考指定省份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0 | 34 | 15000 | 3月7日-8日 | 3月8日21点 | 3月9日 | 3月10日-11日 | 天津、河北、北京、山西、黑龙江、内蒙古、山东、甘肃、云南、江西 |
表演 | 35 | 28 | 3月14日-15日 | 3月15日21点 | 3月16日 | 3月17日-18日 | ||
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 | 25 | 21 | ||||||
舞蹈学(国标舞方向) | 20 | 16 | 3月21日—22日 | 3月22日21点 | 3月23日 | 3月24日-25日 | ||
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 | 40 | 35 | 天津、北京、山西、黑龙江、内蒙古、山东、甘肃、云南、江西 |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65 | 55 | 资格测试: |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35 | 28 | ||||||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 20 | 14 | ||||||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 | 27 | 19 | 38000 | |||||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 | 13 | 9 | ||||||
注意事项: |
考生须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初试报名时间为1月19日-2月2日;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上表各专业复试报名时间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考试地点均为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三、校考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或专业类 |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 注意事项 |
音乐与舞蹈学类 (声乐方向) | 初试(面试): 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通俗唱法如不使用钢琴伴奏,须自备MP3和CD格式伴奏音乐。) | 详见①② ③⑦⑧ |
复试(面试+笔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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