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族学院2012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四川美术录取原则,艺考

四川美术录取原则

2012-1-03 14:02:38 文/潘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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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族学院2012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规则:

    在文化、专业成绩都达到生源省合格线后,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

(2)美术类专业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省外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四川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合格证发放比例:

原则上1:4发放(即实际招生计划的4倍),具体比例根据报考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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