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2年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清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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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美术招生简章

2012-1-17 08:54:06 文/陆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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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12年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清华点)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活跃校园文化生活,2012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在器乐、舞蹈、声乐、表演方面具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一、招生对象

1.符合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

2.文艺特长突出。

二、招收类别

1.器乐类:具体专业见附表《专业签约计划表》。

2.舞蹈类: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3.声乐类:民族、美声、通俗唱法。

4.表演类:主持、话剧。

三、测试地点:

润泽嘉业大酒店(清华大学东北门外向北200米 荷清路3号,731路公交车大石桥北站)

四、测试报名:

2012年1月16日-17日(8:30-11:30,14:30-17:30)在酒店大厅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需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五、测试时间:

2012年1月16日-18日中午(8:30-11:30,14:30-17:30)在酒店内测试,21日以后在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测试成绩。

六、招生录取:

1.测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西安交通大学(清华点)组织的专业测试。我校将在专业测试合格考生中,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文艺特长生人选及降分录取优惠等级。

2. 录取等级:(1)一等:专业测试成绩优秀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予录取;(2)二等:专业测试成绩优良者,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1:1提档线下20分即予录取。以上两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线者,加30分选专业。具体录取优惠详情以协议书为准。

3. 签订协议:被我校确定为文艺特长生人选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招收文艺特长生协议书》,对已生效的文艺特长协议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高考中予以降分录取优惠。

七、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  电话: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0

联系人:李老师(135****7691)   

西安交通大学团委    电话:029-82668265   传真:029-82668564

联系人:魏老师(153****2892)     

在京期间:010-62520066 转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组

2.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3. 招办网址:http://zs.xjtu.edu.cn

八、注意事项

1.我校进行的文艺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不能替代各省统一组织的文艺特长专业联考成绩,拟报西安交通大学文艺特长的考生须按所在省(区\市)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看是否需要参加该省的专业联考且合格。各省联考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2. 除身份证原件外,考生的其他报名资料一律不退还。

3.专业测试时,所有考生自备乐器。舞蹈、声乐类如有音响伴奏,请自带CD伴奏,不支持MP3、U盘、磁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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