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音乐学院录音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陕西美术录取原则,艺考

陕西美术录取原则

2017-11-07 21:33:17 文/俞梓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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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安音乐学院录音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 2017 年 4 月 5 日 之后我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1、艺术史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综合分。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20%+专业成绩8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20)+(专业成绩÷100×80)=综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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