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省外)
一、招生条件和对象
1、外省招生条件和对象要求同省内部分。
2、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招生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高等学校、中专、技工学校和中学的在校生;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毕业生;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到一年的学生;上一年因高考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和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考点设置
2012年我院省外考点设在湖南、河南、安徽、陕西、黑龙江、江苏、北京(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三、报考要求
1、音乐类、表演类的外省考生既可以在设立的各考点参加报名考试,也可在山东艺术学院参加报名考试,但不能重复报考,否则将以首次报考成绩为准。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音乐学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但省外不设立考点,外省考生需到山东艺术学院参加报名考试。
3、其他专业类别考生报考要求:非音乐、表演类的外省考生可以在设立的省外任何考点就近参加报名、考试,山东考点不受理外省考生,省外考点不受理山东籍考生。
四、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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