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山东美术录取原则,艺考

山东美术录取原则

2011-7-19 16:03:56 文/刘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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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山东省内考生必须是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外省考生必须是参加本省内组织的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2.美术类、体育类山东省内考生必须是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外省考生必须是参加本省组织的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美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详见山东省考试院具体规定)
    3.各省招办根据文化课成绩按规定比例向学校投档。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择优录取;服装设计与工程、社会体育专业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择优录取。
    4.我校录取的美术学专业新生入校后分油画、国画和书画三个方向。新生入校后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自愿选择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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