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及录取
艺术类和美工设计类考生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按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年度规定执行。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区内考生时,各专业须选择以下4种模式之一来确定该专业投档考生的录取规则排序顺序:1、按专业考试成绩录取;2、按文化课成绩录取;3、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录取;4、按专业考试成绩乘40%与文化课成绩乘60%之和录取。(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只能择其一种模式)。区内高校录取艺术类考生,要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从后一专业未录取考生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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