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15日-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jy.网址未加载)。 |
1月22日前 | 按学院规定将高职单招报名材料通过快递邮寄至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以投递时间为准)。 |
2月5日前 | 学院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核 |
3月16日-17日 | 考生到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报到、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具体见第六条第5项) |
3月17日 | 考生到学院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具体见考试时间安排 |
3月17-18日 | 综合素质测试,具体见考试时间安排 |
4月10日前 | 学院公布考生的测试成绩 |
4月25日 |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核。 |
5月20日 |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一、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数。
3.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相关政策
1.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毕业生的待遇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系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大学专科毕业生的一切待遇。
3.解困助学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院对特困生设立了院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顺利完成学业。对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设有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分为3000元、2000元、1000元三个标准。
4.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为奖励学生学习,学院设立奖学金。标准为500元至8000元不等。
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每年对品学兼优及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奖励补助,具体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省政府助学金”分别为4000元、3000元、2000元。
特别奖:为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展事、赛事,提高艺术设计素养,学院设立特别奖,最高奖金为5000元。
专业奖学金:“紫藤花开”系列奖学金、“呈辉”奖助学金、林达设计基金奖等。
5.就业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毕业生由学院推荐,用人单位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院毕业生素以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深受业界的青睐。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9%左右。
十五、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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