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时间:
时间 | 3月17日 | 3月18日 | |
上午 | 8:30-9:30 | 设计基础8:30-10:30 (120分钟) | |
10:00-11:30 | 文化基础测试 (90分钟) | 面试 (每生10分钟左右) 艺术特长生测试 | |
下午 | 13:30-16:30 | 美术基础 (180分钟) |
4.考核地点: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市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
5.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确认表》复印件于3月16日(13:30-16:30)或3月17日上午(8:30-9:30)到考试地点报到,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七、具有艺术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4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特长的考生5名。
1.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艺术特长生 | 声乐 | 2 |
舞蹈 | 2 | |
器乐 | 1 | |
合计 | 5 |
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2.报考我院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艺术项目考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具体要求见艺术特长生报名及加试考核办法)
3.报考我院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根据安排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加试。特长生的报名1月20日前结束,加试时间为3月18日,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及时间安排请考生参见《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招艺术特长生报名及加试考核办法》。参加我院艺术特长生加试的考生还需另外缴纳加试费用60元。
4.艺术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通过的考生,录取时根据加试成绩情况,分为四个等级分别在录取总分上加5、10、20或30分,具体等级根据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的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八、优录政策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4.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10分;市级三好学生(或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5分。
(二)学院将根据考生2013年前(含2013)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不加分。取得3A1B以上成绩的考生可申请文化基础免测,文化测试成绩以满分计入总分。
(三)有一定技能和专长的考生、面试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院单独招生专家小组确认,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录取时进行适当加分,加分额度不超过50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考生总成绩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美术基础成绩40%+设计基础成绩30%+面试成绩30%)相加而成。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美术基础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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