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重庆 | 四川 | 湖北 | 湖南 | 山西 | 贵州 | 合计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5 | 5 | 10 | 10 | 10 | 8 | 48 | |
广播电视编导 | 8 | 5 | 8 | 8 | 8 | 8 | 45 | |
注:最终计划执行数视生源数量和质量决定。 | ||||||||
六、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2014年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2.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3.考生必须具备报考专业的联考合格证。
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3.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
4.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艺术学习或表演、主持经历。
七、专业考试
重庆、四川考生参加专业联考,贵州、湖南、山西和湖北四省份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流程表: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流程表
考试内容 | 分值 | 时间 | 形式 | 总分 |
自备稿件展示 | 40分 | 2分钟以内 | 限使用汉语普通话 | 100分 |
指定稿件播读 | 30分 | 1分钟以内 | 现场抽题,播读新闻稿件 | |
即兴话题评述 | 30分 | 2分钟以内 | 就指定话题阐述自己的观点 | |
备注:评委可能中断某个考试环节,但不影响考生最后得分。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流程表
考试内容 | 分值 | 时间 | 形式 | 总分 |
文艺常识 | 50分 | 并发试卷,考试时间共180分钟(含影视作品片段播放) | 笔试 1.文艺常识为选择题50道;2.作品分析为1300字评论性文章。 | 100分 |
影视作品分析 | 50分 | |||
备注:开考后60分钟可交卷。 |
考试结果请于3月上旬查询我校招生办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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