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完整版)
艺术(音乐、舞蹈)类专业(省外)招生考试是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简称“校考”。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全国招生计划 | 省外专业考试计划拟投放数 | 学制 | 学历 |
音乐学 | 120 | 100 | 四年 | 本科 |
音乐表演 | 25 | 20 | ||
舞蹈编导 | 35 | 29 | ||
合计 | 180 | 149 | ||
注:执行计划最终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依据。 |
二、招生范围
学校设置了校考省份(区、市)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才可录取我校,设置校考(区、市)的省份具体见附表(一)。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生源省(区、市)艺术(音乐、舞蹈)类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全国文化统考,获得考生号(或高考报名序号),不限艺术文、理科类;
(二)考生身体健康,容貌端正,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考生需清楚了解所在省(区、市)相关专业报名资格的要求和我校规定,由于考生不符合生源省(区、市)报名资格和我校招生规定而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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