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辽宁美术高考信息,艺考

辽宁美术高考信息

2012-12-24 16:31:10 文/裴晶

关注

录取

1.各专业方向考生的录取:文化课成绩达到各校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排名顺序,根据计划名额,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校本部、大连分院(大连校区)对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含基础理论课)在180分(含180分)以上者,经院招生委员会核准,可降文化课成绩一个分数段录取。

3.校本部音乐学(五年制)专业、歌词创作及乐器工艺各专业方向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合格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省属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者,按该专业招生计划数30%的比例优先录取。

4.报考校本部作曲系歌词创作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方向的考生语文成绩应不低于90分,如因语文成绩而完不成招生计划时,将以5分为一段顺降语文分,并按专业成绩另行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5.报考舞蹈各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表演各专业方向的考生,男女生分别录取;其他各专业方向不限。

6.其他照顾及优先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7.报考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文理兼招。

(注:校本部、艺术学院<南校区>沈阳市三环以内学生一律走读,原则上不安排住宿;舞蹈学院<桃仙校区>、大连分院<大连校区>所有学生一律住宿)

推荐阅读沈阳音乐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如果大家需要了解沈阳音乐学院最新招生简章、招生信息、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历年考题、优秀试卷、分数线、录取查询 请点击:沈阳音乐学院艺考专题网站:沈阳音乐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edu/shenyangyinyuexueyuan.html

艺考相关文章

发现更多好内容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
带你看艺考艺考推送时光机
位置:艺考-艺考-辽宁美术高考网-辽宁美术高考信息-沈阳音乐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咦!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