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江西美术录取原则,艺考

江西美术录取原则

2012-1-08 16:06:34 文/倪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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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文/理)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

2、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统一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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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宜春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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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汇总
2011年艺术类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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