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湖南美术录取原则,艺考

湖南美术录取原则

2011-7-20 13:52:40 文/吴天翊

关注

录取原则
    1、文化考试科目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规定执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根据政策划定;
    2、参加我校单独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所在省份要求其参加该省的专业统考,则必须符合该省份相应的规定方能参与录取;
    3、我校组织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后,按综合分排序,并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表现,择优录取。
800)makesmallpic(this,800,4000);" border=0>

音乐学专业成绩排名在各省计划的前30%,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排名在各省计划的前20%,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优先录取;
    4、湖南省及我校未组织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成绩采用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录取原则参照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查,凡复试、体检不合格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艺考相关文章

发现更多好内容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
带你看艺考艺考推送时光机
位置:艺考-艺考-湖南美术高考网-湖南美术录取原则-长沙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咦!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