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湖南美术录取原则,艺考

湖南美术录取原则

2011-7-20 13:52:40 文/石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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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学院按照“公正、公平、公开”、“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专业考试合格的情况下,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 = 专业成绩×50%+ 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 = 专业成绩×60%+ 文化成绩×40%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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