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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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高考信息

2014-2-28 11:12:51 文/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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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广东省)

在广东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

到广东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④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⑤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校考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河南省)

在河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河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④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测试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⑤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广西区)

在广西区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

试成绩达到广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④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校考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⑤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广西区招生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广西区招生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

1、非美术类:

在湖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湖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校考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③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2、美术类

认可湖南省美术统考成绩

① 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安徽省)

在安徽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

试成绩达到安徽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声乐、器乐):按我校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福建省)

在福建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福建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甘肃省)

在甘肃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甘肃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甘肃省招生办公室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贵州省)

在贵州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

试成绩达到贵州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河北省)

在河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

试成绩达到河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声乐、器乐):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江苏省)

在江苏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

试成绩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④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测试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江西省)

在江西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江西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④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校考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⑤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

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山东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④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 + 我校专业校考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⑤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山西省)

在山西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考生: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声乐、器乐):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新疆区)

在新疆区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新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新疆招办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新疆招办的文件为准。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湖北省)

1、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湖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⑴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专业:按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⑵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0.4+专业校考成绩*0.6)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录

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⑶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专业: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办公室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办公室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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