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汉大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录取原则,艺考

湖北美术录取原则

2018-1-23 09:41:51 文/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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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汉大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办法

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对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或者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录取、但没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x60%+文化投档成绩x40%】,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对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并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对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且校考成绩排名前十名的考生,优先保证第一专业志愿;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仅在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

特别提示:湖北省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 (专业统考成绩X60%+文化投档成绩x40%)x2】。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上海市考生获得美术类、设计类中任一合格证即可报考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并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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