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各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大纲正在陆续发布,那2023年黑龙江书法专业统考考试内容有什么?书法专业统考考什么?零二七艺考为各位2023年黑龙江艺考生整理了黑龙江2023年书法专业统考考试科目说明相关信息,供黑龙江艺考生及家长参考查阅。
黑龙江2023年书法专业统考考试科目说明
二、音乐学类考试说明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1.声乐(面试)。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高考报名时须准确、详实填写每首曲目名称,并自备伴奏(CD光盘),考生在考试现场随机抽取一首背谱演唱。
2.器乐(面试)。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协奏曲目可分为Ⅰ、Ⅱ乐章),高考报名时须准确、详实填写每首曲目名称和作者。考生在考试现场随机抽取一首背谱演奏。
3.视唱(面试)。考试一律采用五线谱,考试由中等速度的A、B两条视唱曲组成,由考生本人现场抽取。视唱曲限定在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和声大小调和民族调式以内。以基本音级为主,变化音级为辅。视唱曲目的旋律线包括级进、跳进的旋律音程,节奏包括单纯均等、附点、切分、连音、休止符在内的各种形态的节奏组合。
4.练耳(笔试)。
(1)音组听写。三音音组和四音音组,不超过一个八度的各种音程。
(2)和声音程听写。不超过一个八度的各种音程。
(3)三和弦的听写。大、小、增、减四种三和弦的原位和转位和弦,形式为分解和弦和柱式和弦两种。
(4)节奏听写。包括单纯音符、附点音符、切分音、连音符、休止符等。最小时值为16分音符的各种节奏组合。
(5)旋律听写。局限在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民族五声调式的两拍子和三拍子的旋律。
以上(1)、(2)、(3)、(5)项均提示标准音 a1,(4)、(5)项的提示速度。
5.基本乐理(笔试)。
(1)考试内容。音及音高、记谱法、音符与休止符、常用记号、节奏与节拍、音乐的速度与力度、音程、音律常识、调式(大、小调式,民族调式)、和弦、移调、装饰音。
(2)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二)考试时间及专业范围
1.考试时间。练耳(笔试)30分钟,基本乐理(笔试)90分钟。
2.专业范围。音乐学类专业范围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
(三)计分方式及成绩合成
考试过程中,视唱按 30 分记录成绩,其他各科目均按 100 分记录成绩,最后按以下公式合成各专业课成绩(每科成绩折算后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记分)。
(1)音乐表演(声乐)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 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 分)×0.5=视唱最终成绩
练耳(满分100 分)×0.15=练耳最终成绩
声乐(满分100 分)×1.4=声乐最终成绩
声乐表演(声乐)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练耳最终成绩+声乐最终成绩
(2)音乐表演(器乐)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 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 分)×0.5=视唱最终成绩
练耳(满分100 分)×0.15=练耳最终成绩
器乐(满分100 分)×1.4=器乐最终成绩
器乐表演(器乐)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练耳最终成绩+器乐最终成绩
(3)音乐学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 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 分)×0.5=视唱最终成绩
练耳(满分100 分)×0.15=练耳最终成绩
声乐(满分100 分)×0.7=声乐最终成绩
器乐(满分100 分)×0.7=器乐最终成绩
音乐学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练耳最终成绩+声乐最终成绩+器乐最终成绩
以下为官网原文:
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
五、书法专业考试说明
(一)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目为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两科总分为200分,每科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1.书法临摹。主要考查考生对中国书法传统经典作品的观察能力、理解能力和表现能力,考查考生对经典碑帖作品的临摹、再表现以及对书法笔墨的把握运用能力。要求考生具备扎实的书法基础技能,对古代经典碑帖的笔法、字法和章法的综合把握能力。试题给定临摹范本,分别对范本进行对照写实临摹。书法临摹要求临摹两种书体,考试中给出楷书、隶书、篆书、行书四种书体的碑帖文字,其中楷书为必选临摹的书体,再从隶书、篆书、行书三种书体中任选一种临摹的书体。
2.书法创作。主要考查考生对汉字字形规律、笔法、字法和章法的综合把握能力,对书写技能与表现形式的理解能力,是在临摹基础上的升华和自我展现,考查考生的个性与审美追求及艺术表现力。按试题给定的经典诗文进行创作,从楷书、篆书、隶书、行书、草书五种书体中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
(二)考试要求
1.书法临摹
(1)试题中给定楷书、隶书、篆书、行书四种书体的临摹范本,考生须选择两种书体进行对照写实临摹,其中楷书为必选书体,从隶书、篆书、行书三种书体中任选一种书体。
(2)试卷采用竖式形式,两种书体临写在一张指定考试用纸上。分左右两部分。楷书临摹在左半部分,任选书体临摹在右半部分。可折叠格线但不得画界格。
(3)忠实于原帖的技法与风格特征,按试题提供的字数、排序进行临摹,不得擅自更改。
(4)不得在答卷区域落款、钤印。除给定内容外,不得做任何与考试内容无关的标记信息。
(5)考点提供考试用纸,考生不得自带。考试用纸为四尺斗方宣纸2张(含试笔纸1张,尺寸为68cm×68cm)。
(6)考生自带毛笔、黑色墨汁、毛毡等考试用品。
2.书法创作
(1)书法创作要求从楷书、篆书、隶书、行书、草书五种书体中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创作内容为指定正文和落款内容。
(2)按试题规定的文字内容答题,不得增加、减少或更改文字内容,有繁体的字须正确使用繁体,不得书写标点符号。
(3)试卷采用竖式形式书写,自上到下,从右到左书写。可折叠格线但不得画界格。
(4)按试题给定内容落款,不得在答卷区域钤印。除给定内容外,不得做任何与考试内容无关的标记信息。
(5)考点提供考试用纸,考生不得自带。考试用纸为四尺斗方宣纸2张(含试笔纸1张,尺寸为68cm×68cm).
(6)考生自带毛笔、黑色墨汁、毛毡等考试用品。
(三)参考碑帖
1.楷书参考碑帖:《张猛龙碑》、《张玄墓志》、《元倪墓志》、《九成宫醴泉铭》、《多宝塔碑》、《麻姑仙坛记》、《雁塔圣教序》、《孔子庙堂碑》、《智永千字文》、《妙严寺记》。
2.隶书参考碑帖:《张迁碑》、《曹全碑》、《礼器碑》、《乙瑛碑》、《石门颂》、《衡方碑》、《西狭颂》、《清隶》。
3.行书参考碑帖:《怀仁集王圣教序》、《祭侄文稿》、《伯远帖》、《黄州寒食帖》、《二王尺牍》、《米芾尺牍》、赵孟頫《赤壁赋》。
4.篆书参考碑帖:《散氏盘》、《毛公鼎》、《秦诏版》、《袁安碑》、《三坟记》、《白氏草堂记》、《赵之谦许氏说文叙》、《吴昌硕临石鼓文》。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s://www.lzk.hl.cn/gkpd/202209/t20220930_183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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