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在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并达到生源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我校录取原则(1)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2)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合格证发放比例:1:4
推荐阅读:长江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专业分数线
2012年艺术类录取重要参考资料:>>2011年艺术类高考分数线汇总
如果大家需要了解长江师范学院最新招生简章、招生信息、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历年考题、优秀试卷、分数线、录取查询 请点击:长江师范学院艺考专题网站:/edu/changjiangshifanxueyuan.html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