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科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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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9 08:29:45 文/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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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科目限制

艺术生第一大微信公众号:yikaochacha 微信搜索:艺考查查,第一时间查校考成绩,武汉美术网已经为你同步官网发布了2017年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科目限制,内容如下:

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所规定的批次录取,文理兼收。

2.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

3.美术类专业:我校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课成绩,在联考合格基础上,我校按照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得出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单科成绩要求。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原则。

4.表演类、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及书法学专业:凡所报考专业(方向)属省联考范围内的,我校使用省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课成绩;省联考范围内未涉及到的专业(方向)需参加我校专业加试;个别省份在省联考合格基础上,需参加我校专业加试,详见我校网站。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各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当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单科成绩要求。

点击查看招生简章完整版内容>>完整版北京城市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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