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考 须 知
(一)相关政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1.省统考
艺术类专业生源所在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
2.校考
参加省统考的考生,仍需参加校考;省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参加统考的专业,考生只参加校考。
鉴于我校在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统考工作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这些省的考生可先参加校考。
3.以下所涉及专业,考生不需参加我校校考。
①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保护方向)、动画等美术类专业只需参加生源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再组织校考;
②湖南/福建/重庆所有专业;
③安徽/广东/河北音乐类专业;海南音乐类、播音类专业;陕西播音类、编导类专业;内蒙古音乐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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