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12年艺术类录取原则(摄影专业)

安徽美术录取原则,艺考

安徽美术录取原则

2011-12-13 15:23:44 文/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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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12年艺术类录取原则(摄影专业)

录取工作:

1、摄影专业的文化课分数最低控制线依照全省艺术类专业执行。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艺术类文化课分数本科最低控制线,由我院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我院校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联系电话: 0553-5771509 (院招生办)0553-5773165(美术系)

    机: 134****4908老师)

电子邮箱: wjxyzsb@163.com

信息发布及成绩查询网:www.ahnu.edu.cn/site/wjzsb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邮政编码:241008

推荐阅读: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摄影专业)

更多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高考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查询相关信息请点击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专题页/gaokao/Special/anhuishifandaxuewjxy/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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