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伊犁师范大学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相关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形成干部办实事、群众得实惠的生动局面。学校党委书记柴林参加会议并讲话,学校党委常委、组织人事部部长陈梅兰主持会议,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学校二级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
柴林指出,要深刻认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更是加快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师范大学”的重要推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抓紧抓好这项活动。
柴林强调,要准确把握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任务要求。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联系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不断增强各族师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要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深入一线、走进群众、听取意见、解决难题,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以实际行动惠民生、聚民心。三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党员干部到一线对标群众要求、净化心灵、**问题的作风要求落到实处并贯穿始终;要把听民意、促民和、解民难、化民怨、凝民心的主要任务落到实处并贯彻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实现群众满意的价值追求落到实处并贯彻始终。
柴林要求,要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安排部署,紧紧围绕“10项惠民工程”“10件为民实事”安排部署,结合学习实际,认真谋划,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真正把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加强督导,不折不扣落实自治区党委、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要强化督导,严明纪律。学校党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履职尽责,加大指导督促力度。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强化正面激励作用。
柴林号召,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仅是锤炼广大党员为民服务本领的“磨刀石”,也是检验广大党员初心使命的“试金石”,要把群众的事办到群众心坎上,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作为重中之重来解决落实,要把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衡量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在实践实干中赢得民心民意。全体党员干部要紧起来、严起来、干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为努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和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贡献力量。
会上,党委副书记、校长库兰传达了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陈梅兰对近期学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行了总结。相关单位领导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了交流发言。
来源: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
编辑:党委宣传部
审核:张渊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