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征兵主要政策规定
1、征兵主要政策规定
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高职,中专,技校,下同)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2021年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意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征兵政治考核以应征公民本人的现实表现为主,考核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院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等。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基本条件:
身高:男青年160cm以上,女青年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
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校正视力度数不超过600度。
征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即日起,所有应征青年统一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按照报名操作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2、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享受“四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二、国家对大学生参军入伍的优待政策
1、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5、 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6、 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7、经济补偿标准。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天津市每人每年42404元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退伍后,可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5万元,滨海新区在天津市标准上增加5000元。
8、 政法干警招录。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9、 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加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0、 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11、完善退役安置办法。每年公务员招录时按照符合招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的10%左右比例安排定向考录。各事业单位按年度定向招聘范围计划招聘人员总量的10%左右确定比例或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赴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可提前安排工作岗位。
12、在津落户优待政策。从天津入伍的非津户籍大学生退役后,可优先在津落户、市内迁移等,且外省籍取得天津居住证满3年从津入伍,退出现役后不超过35周岁且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可在津落户。
三、滨海新区对参军入伍大学生的优待政策
1、在执行天津市有关参军优待政策的基础上,滨海新区区委《关于滨海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军民融合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中有关优待政策主要有。
优化复退军人帮扶制度:设立帮扶启动资金500万元,将国家现行政策暂时覆盖不了、以及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家庭予以基金帮扶。对于安置后下岗失业的军队退役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困难的,政府给予一定补助,具体标准由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研究制定新区军队退役人员医疗保障补充办法。
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为入伍新兵家庭张挂“光荣军属”牌,收到部队“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后,将喜报及时送到现役军人家中,按照奖励等级,分别给予500-10000元物质奖励,并在社区公告栏张贴光荣榜。对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要通过新区媒体向社会公布,进行大力宣传。
2、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政策待遇
提干政策: 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在股役期间担任班长或副班长,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
考学政策: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
保送入学政策: 大学毕业生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
选取士官政策: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子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四、学院对参军入伍大学生的优待政策
我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及有关规定,制定了《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参军入伍退役学生转专业工作补充规定》,本规定与以往有以下变化。
1、学习年限方面
参军入伍退役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如需要延长学习年限,最多可以延长四年,保留学籍、休学、留级、降级等均计入学习年限(服兵役时间除外),且以上各种情况累计不得超过四年。
2、转专业方面
在学期间(毕业年级除外)学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可以申请转专业,根据申请学生原就读专业和申请转入专业间必修课程差别安排就读年级。原则上修读年级专业间每相差5门降一年级。
3、课程免修方面
学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可以申请免修军事理论课程、军事训练、公共体育课。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供稿|学生处
新媒体中心 |戴云飞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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