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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 08:10:39 文/沈浩然 图/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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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12月4号是国家宪法日(National Constitution Day),又是“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每年的12月4日而设立的节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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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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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2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3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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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为什么要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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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肩负时代使命,在促进社会民主和文明法治的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学生接受法律教育,树立法治观念,不仅有利于传承和弘扬法律精神,而且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大学生是参与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在具备自身过硬的专业知识的同时必须具备牢固的法律知识。这样一来大学生既能在市场交易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济活动,更好地适应和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大学是我们步入社会的一个过渡期,会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这时我们应该具备基本的维法常识,来让我们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作为一名西城学子,一名当代青年大学生,我们更应该具有维法意识和维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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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当具备怎样的法律意识?

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

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于法”、“人情大于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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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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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自卫

自卫是指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威胁时,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依靠自己的力量而实施的合法行为,如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Q2

协商、和解

协商、和解是指被侵权的公民依法自行与侵权人相互沟通、交流,从而达成维护合法权益的方案与共识。协商、和解是被侵权人救济自己权益常用的方法,但协商和解必须遵循一个重要原则-合法。

Q3

调节与仲裁

由第三方(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保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Q4

诉讼

俗称打官司,就是指告于司法机关以争辩是非曲直。司法诉讼是公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最终的途径。

Q5

司法诉讼

是指大学生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教师侵害时,依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的请求救济的制度。这是大学生合法权益救济的最终途径。

作为西城学子的你

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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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党委宣传部

编辑|谭双双

图片|网络

出品|大学生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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