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频传
近期喜讯
学校连续4年荣获“双百工程”先进单位
我校在第十三届“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荣获特等奖等多个奖项
我校在第六届全国高等学校教师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创新大赛获得二等奖
我校在陕西省及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喜获佳绩
我校焦和平副教授研究成果被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采用
我校民商法学院王彤乐同学荣获第四届陕西青年文学奖
学校连续4年荣获“双百工程”先进单位
近日,省委教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表彰2020年度“双百工程”先进单位的通报,我校再次荣获“双百工程”先进单位。这是学校自开展该项工作以来连续第四年获此殊荣。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收官之年。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立足学科特色和资源优势,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以“八大帮扶”为基本路径,以产学研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助力山阳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山阳县于2020年2月通过省级专项评估检查,退出贫困县序列。
2021年,学校将继续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头等重要位置抓紧抓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双百工程”提质增效,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好步开好局。
“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百年征程波澜壮阔,挑战筑梦科创报国。5月22日下午,由共青团陕西省委、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陕西省学生联合会主办,陕西师范大学承办的第十三届“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闭幕式暨颁奖仪式在陕西师范大学终南音乐厅举行。我校主赛道共有14件作品入围,经过现场答辩评审,10件作品获奖,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3项。为引领青年学生感受党的百年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大赛增设“红色专项赛道”,我校获三等奖2项。
本届“挑战杯”大赛启动以来,校团委积极筹备,认真部署,通过线上线下宣讲推广,吸引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在校赛阶段,校团委和各学院积极宣传动员,鼓励和指导学生参与,全校有近800名学生参赛,共提交作品160件。
经过邀请校内专家悉心指导和校级评审,精心选拔出14件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省级竞赛。省级评审与现场答辩后,庄琳怡团队提交的《新冠肺炎疫情中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调查研究——以确诊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为例》荣获特等奖;来余鑫团队提交的《最美不过夕阳红:老年人融入农村电商发展调研——基于陕南12县区》等2件作品获得一等奖,邢晨团队提交的《平台经济领域“大数据杀熟”现象的现实图景与治理路径研究——基于近五年“大数据杀熟”典型案例的实证分析》等4件作品获得二等奖,张彩艳团队提交的《乡村振兴战略中女性职业教育现状及发展策略研究——基于陕西省和湖南省部分农村为例》等3件作品获得三等奖。另有李明月团队申报的《红色照金,你我传承》等2件作品在红色专项赛中获得三等奖。
第十三届“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省内分赛,每两年举办一次。目前,“挑战杯”比赛已成为当代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奥林匹克”盛会,成为青年学生创新作品、交流学习和国内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优质服务平台。今后,校团委将进一步拓宽青年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思路,增加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的力度,通过多种方式为学生搭建素质教育的实践课堂和创新风采的展示舞台,引导和激励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六届全国高等学校教师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创新大赛
5月21至23日,第六届全国高等学校教师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创新大赛在青岛落下帷幕。本届大赛共有351件优秀作品进入决赛。大赛设置自由设计类和企业命题类两大赛项,其中自由设计类设特等奖1项、一等奖12项、二等奖40项、三等奖若干。经过激烈角逐,我校公安学院的参赛作品“刑事案件侦查虚拟仿真实验软件””获企业命题类创新实践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软件设计与研发)二等奖,奖金10000元。
全国高等学校教师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创新大赛2008年首次创办,每两年举办一次。大赛决赛在同年的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期间举行。大赛为教师搭建了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展示、推广和成果转化的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深度挖掘和展示了一大批高校具有代表性的优秀自制实验教具,通过大赛见证了高校教师实验教学环节改革与创新的成效,引领了教育装备领域的产业升级与发展。大赛旨在鼓励教师运用自制教学仪器设备自主创新解决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高校实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为拔尖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陕西省及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点击上图查看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由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以“奋斗创新奉献”为主题的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于5月6日至12日在四川成都举行。
我校合唱团录制的混声合唱《大红公鸡毛腿腿》、《关雎》报送全国教育部体卫艺司,并在本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声乐类甲组(非专业组)二等奖。此外,艺术教育中心选送袁梦茹同学的绘画作品《春》获得艺术作品类甲组(非专业组)三等奖。同时,我校获得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
在去年举办的陕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我校艺术教育中心作为展演活动的承办方,进过前期策划、积极筹备,不仅圆满完成了全省高校表演类作品汇总与专家组集中评审环节,还精心选送了五个参赛类别共计17个作品参赛。
经评选,我校合唱团表演的混声合唱《情歌》《关雎》获得声乐类(甲组)一等奖第一名;我校民乐团表演的小合奏《苏堤漫步》获得器乐类(甲组)二等奖;我校舞蹈队表演的群舞《祈》获得舞蹈类(甲组)三等奖并获优秀创作奖;我校汪馨瑜等同学表演的朗诵《青春的使命》获得朗诵类(甲组)三等奖并获优秀创作奖;艺术作品类(甲组)我校共有11位同学获奖。我校获得陕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
我校焦和平副教授研究成果被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采用
日前,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发布了《陕西省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保护规定》。《保护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办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重要指示,是推进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这是我国目前首个国内大型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性文件。该《保护规定》部分参考和采纳了我校经济法学院焦和平副教授2020年主持的陕西省知识产权决策咨询项目《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相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
《保护规定》的出台为十四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能够有效加大十四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维护十四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展示陕西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和营商环境,进而推动实现十四运会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近年来,经济法学院多措并举支持科研成果有效转化,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焦和平副教授研究成果被十四运组委会采纳是这一科研导向的又一体现。
我校民商法学院王彤乐同学荣获第四届陕西青年文学奖
5月19日,建党百年全国百名文艺名家看神木启动仪式暨第四届陕西青年文学奖颁奖典礼在大神木剧院举行。现场颁发了第四届陕西青年文学奖校园文学奖、儿童文学奖、网络文学奖、散文奖、诗歌奖、中短篇小说、评论奖和贡献奖8个奖项。我校民商法学院2017级王彤乐同学荣获校园文学奖提名奖。
据悉,第四届陕西青年文学奖评奖期间,共收到来自省内外陕西籍或在陕工作、学习的作者有效参评稿件256份,经过初评、复评、公示,最后由13位全国著名评论家、作家、主编组成终评委员会进行终评,评选出贡献奖、评论奖、中短篇小说奖、诗歌奖、散文奖、评论奖、网络文学奖、儿童文学奖、校园文学奖等8大类的主奖和提名奖共12名。活动旨在通过评奖激发陕西文学青年的创作热情,鼓励更多的陕西青年参与文学创作,讲好中国故事的陕西篇章,彰显文学创新和探索的陕西新力量。
王彤乐来自陕西宝鸡,是一个热爱生活、喜好创作、富有生活情趣的人。在生活中她善于留心周围的事物,喜欢用诗作记录生命中的美好时刻,其作品散见于《诗刊》《星星》《扬子江》《散文诗》《诗歌月刊》《青春》《作品》《草堂》《山东文学》等刊。其中,原创小说《蓝色大海的梦境》于2021年5月24日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她的诗作明晰、真诚而又不乏锐气,凭借其细腻的笔触、独特的风格获得第四届陕西省青年文学奖、“分享通信尚5G杯”十大校园诗人奖、东荡子诗歌奖等多项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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