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1年4月15日
也是我国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我们一起划重点!
1、什么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首次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随后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1年的活动主题是“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总体国家安全观公益宣传片】在中国,是什么让你倍感安全
2、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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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微动漫
3、维护国家安全公民和组织应履行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4、12339,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为了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若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请立即拨打12339!
5、观看“千万师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
教育部组织录制了全国高校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公开课,4月14日至20日,通过多平台发布,请大家错峰观看学习。
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不仅在4月15日的这一天
更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天
我们都要把国家安全牢记心间
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你我有责!
出品 | 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制作 | 上电通讯社
来源 | 人民网、国安宣工作室、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 | 任媛媛、周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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