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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支部: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树新风,现就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有关纪律通知如下:
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通过节前警示教育、集体谈话等方式对本支部党员干部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红线”“底线”,大力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把老一辈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继承好、发扬好,教育党员干部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学院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党员干部出现餐饮浪费现象;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和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参与赌博、酒驾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违反“三个规定”干预司法活动等问题。
学院纪委将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肃查处“五一”、“端午”节日期间“**”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查处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部门,将进行追责。
来信请寄: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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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1号
电话举报:0471-518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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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纪委
2021年4月29日
来源:中共内蒙古警察学院纪委
本期编辑:王巍 杜玥
审核:陶德
监制: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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