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各省、市、区(县)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以及军队保卫部门的实战化专业化培训需求,我校将继续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现将2021年举办各类培训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及警务辅助人员,检察院、法院公务人员以及军队保卫干部。
二、培训时间
2021年上半年:3月—6月
2021年下半年:9月—12月
注:(一)具体培训时间及培训时长根据委托单位的培训需求及实际情况确定;(二)在培训需求较大的情况下,计划在同一时间段内组织培训的,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按报名先后顺序依次排班。
三、人数要求
单位委托培训成建制40人以上。
四、专业设置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特色,结合近年来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拟开设以下类别培训班,委托培训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课程(见下表),也可根据培训需求自行提出未涉及的有关专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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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费标准
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培训费包括综合定额和师资费两部分。
(一)综合定额
综合定额标准为:550元/人·天。
注:1.30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2.培训班的工作人员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
(二)师资费
师资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
六、付款及付款方式
(一)培训费请于培训结束前结清。
(二)付款方式
可以通过银行汇款、现场刷卡两种方式支付。
银行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开户行:沈阳市工行昆山西路支行
账 号:3301009309264019257
行 号:102221000930
七、联系方式
(一)请将报名回执(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填写完毕并以传真或邮寄方式发给我单位。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培训学院,邮编:110854。
(二)联系电话
培训计划:024-86982621 联系人:周相全
培训课程:024-86982773 联系人:刘 佳
传真号码:024-86982621
来源:培训学院
责编:司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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