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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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研招生简章

2013-9-26 08:59:33 文/孟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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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年8月

欢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学学科在2009年获批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3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全国首批“2011计划”。学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1983年,地处北京市海淀区,系我国首批法学硕士、博士授予点,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名列全国第一。学校拥有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共有博士生导师160余名,硕士生导师770余名。已培养各类研究生万余名,在国家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在校研究生近7000人,其中硕士生近6000人,博士生近1000人。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培养培育,在全国各级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以及各大型国企和金融机构,建立研究生实践基地近千个;设置研究生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等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每年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境)游学、攻读学位,或与国(境)外知名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一直致力于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全新需求,以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为重心,以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为重点,把研究生院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研究生院。

 

目     录

 

一、培养目标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三、报考条件

四、报名流程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六、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七、健康检查

八、录取

九、学制和培养

十、学费、奖助学金、助学贷款

十一、毕业就业

十二、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十三、附录(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命题范围、复试命题范围)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

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

(二)招生专业

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62个,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4个,分别为: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二)报考部分专业和单独考试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工作5年以上(含5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者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含2年)。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专业仅限: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

5.报考西藏单独考试(又称“援藏计划”)的考生,须符合西藏自治区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仅限: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

(三)其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2.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详见《2014年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考生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研招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认证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或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应选择“中国政法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考生须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1.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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