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的2023届高考生:为方便各位家长及考生提前规划、准备报考材料和了解招生政策,本文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汇总整理了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发布时间以及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2023届高考生参考。
本文目录:
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大家可以点击以上目录快速查看对应内容。
一、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1、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届时,【2023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2、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
收藏关注》〉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最新2023招生章程信息,涵盖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各类型招生简章信息)
点击进入》〉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发布页【包含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含往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以下为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Changsha Vocational&Technical College ”。
第三条学校国标代码:13036;院校代码:4706。
第四条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522号(雷锋主校区)。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办学层次:大专(高职),学制三年。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部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和书记为成员。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招生就业工作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牵头组织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研究,提升招生工作的管理质量。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纪委委员为组员。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制度和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将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31-88540468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十条招生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为凡取得2022年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颁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在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专科批次进行,省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五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份均按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0%,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报考我校的考生不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所有专业无需口试。
第十八条本省统招对于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及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考生按高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录取到相应专业。单招录取时分类别、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位录取,优先第一志愿录取,第一专业录取计划不足时,采用二专业调剂录取,依次类推。职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获省一等奖及以上考生免试入学。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统招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统一使用省内联考成绩。体育类统招专业按考生高考文化加联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对于享受生源地优惠政策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的考生,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提档。
第二十二条有关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招生,按照当年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四条身体健康状况标准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颁布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等规定执行。
第五章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
2022年招生专业、计划与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学费标准 (元/年) | 招生计划/人 |
1 | 460104 | 4600 | 200 | |
2 | 460301 | 4600 | 195 | |
3 | 460305 | 4600 | 90 | |
4 | 460303 | 4600 | 90 | |
5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普通+听障) | 4600 | 90+25 |
6 | 500210 | 4600 | 80 | |
7 | 5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4600 | 80 |
8 | 460702 | 4600 | 155 | |
9 | 510107 | 4600 | 80 | |
10 | 440301 | 4600 | 130 | |
11 | 440502 | 4600 | 45 | |
12 | 440104 | 7500 | 45 | |
13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7500 | 90 |
14 | 550113 | 7500 | 45 | |
15 | 440501 | 4600 | 90 | |
16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普通+听障) | 7500 | 45+50 |
17 | 530602 | 3500 | 80 | |
18 | 540106 | 4600 | 90 | |
19 | 540101 | 旅游管理(智慧旅游方向) | 4600 | 80 |
20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普通+听障) | 7800 | 80+25 |
21 | 510203 | 7800 | 230 | |
22 | 510102 | 4600 | 50 | |
23 | 510205 | 4600 | 50 | |
24 | 530302 | 3500 | 160 | |
25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4600 | 90 |
26 | 570102K | 3500 | 455 | |
27 | 570101K | 3500 | 110 | |
28 | 570114K | 3500 | 275 |
(注:以上收费标准依据为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湘价教【2017】915号、【2015】648号文件,如有变动按相关部门审核的标准执行;教育部如对招生专业名称有新规定,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学校专业介绍、考试方式等详细信息见学校网站。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csjyc.网址未加载/
招生就业工作处电话:0731—88105420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面向全国招收三年制优秀听障(聋哑)青年学生,听障学生优惠政策:在免一年学费基础上,获市级(地州市)技能特长型竞赛荣誉者再免学费一年;获省级及以上技能特长型竞赛荣誉再免学费二年。
第二十九条为了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等多渠道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高职单招体育、艺术特长生入学前一天须进行复核测试,其他类型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身份复查、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筛查等。经复查或筛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国家、学校相关文件和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有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学校颁布之日起执行。由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三、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是长沙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是有谭嗣同夫人李闰等人于1902年创办的湖南省浏阳师范学校。百年名校,人才辈出,胡耀邦、杨勇等同志都曾在我校就读。学院现有雷锋(主)校区、浏阳(东)校区,占地面积600余亩,在校学生9000余人,教职工6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110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360余人。学院设置有...【点击进入>>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1.【招生章程】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汇总【招生章程|各类型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汇总【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
3.【录取分数】2023年全国各院校录取分数/专业分数汇总【录取最低分|录取平均分|投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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